学校首页 | 站点首页 | 部门简介 | 规章制度 | 党建工作 | 关工委 | 师资队伍 | 教学科研 | 实验室安全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站点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李慧民教授当选为郑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18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12月16日,在郑州召开的郑州市心理卫生协会换届选举会议上,医学心理学教研室主任李慧民教授当选为郑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这为扩大我院在服务社会方面的影响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医学心理学教研室供稿

2009年12月18日

上一条:基础部期末工作安排

下一条:李慧民教授当选为河南省全民健康促进会心理保健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Copyright ©2020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 邮政编码:451191